《便携式火焰离子化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便携式火焰离子化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日期:2020-9-11

9月8日,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便携式火焰离子化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了使上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希望专家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发/寄至以下地址。电子邮件地址:zhanggc@bjjl.cn和fenghx@simt.com.cn

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测(包含便携式和在线)是污染排放实时动态监控的有效技术手段,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对提高环境监测的效率,提升环保监控的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现行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无法完全支持现阶段的污染排放管理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场监管执法,依然依赖传统“手工采样-仪器分析-数据解析”的方法,时效性较低,周期较长,且数据准确性无法保证,给环保执法单位带来较大的执法难题。因此,可实时快速定量出结果的便携式 VOCs现场分析方法成为环境 VOCs 现场执法的重要手段。该校准规范的制定,可大大提高环境挥发性有机物监管的效率。

2、目前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主要作为系统安装和验收的指导,对于分析仪系统设计和计量性能要求未体现,无法作为计量检定或校准的依据。由于已安装的大量在线监测系统缺乏有效的比对溯源手段,出的数据无法作为权威的执法依据,还需要通过第三方采样比对实验室分析的方法进行数据的确证。而实践表明,相比在线监测和便携式现场检测,实验室采样比对目前已经是较为落后的分析技术,迫切需要更先进的便携式现场检测溯源方法。

3、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核心单元为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但是国内缺乏明确的检定或校准规程,目前采用的《JJG 700-2016 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和《JJG 1055-2009 在线气相色谱仪》,一个为实验室气相色谱仪的检定规程,仅规定了实验室气相色谱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基本的技术指标,和便携式现场应用存在较大差异。而后一个只规定了 TCD 和 PID 检测器的要求,未针对 FID 检测器。

综上所述,制定便携式火焰离子化分析仪的校准规范,将对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的管理水平,保证现场检测(在线监测和便携式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发挥重要作用。

本规范以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系列规范进行制定。

本规范引用的文件有JJF 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献、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和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首次制定。本规范适用于检测器为火焰离子化原理,用于总烃或非甲烷总烃检测的便携式气体分析仪的校准。(详情请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便携式火焰离子化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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