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通过视频方式举行。会上,在15国(中、日、韩、澳、新西兰及东盟十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各国贸易部长签署了RCEP协定。当前世界上人口多、经贸规模大、蕞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进行了解读。提到:
RCEP使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逐步统一,将促进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发展。
15方之间采用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作出安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蕞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
可以预见,随着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统一规则落地,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效应的叠加将逐步释放RCEP的贸易创造效应,显著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和产品价格,提升本地区产品竞争力,惠及各方企业和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