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日期:2020-2-16

2月13日,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项目代号20181692-T-604的《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

本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分别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和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SAC/TC124/SC6标委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 30433-2013《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

本标准与GB/T 30433-2013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3.1理论板数,将原标准公式(1)移至5.2.2,使试验结果计算更清晰(见3.1,2013年版3.1);

修改了3.2拖尾因子,将原标准公式(2)移至5.2.3,使试验结果计算更清晰(见3.2,2013年版3.2);增加了引用文件GB/T 6682-2008(见第2章);

修改了4.2,明确柱效以萘峰理论板数表示,与《GB/T 26792-2011 高效液相色谱仪》一致(见4.2,2013年版4.2);

修改了4.3,明确拖尾因子以萘峰表示、删除了1.4-二羟基蒽醌,与《GB/T 26792-2011 高效液相色谱仪》一致(见4.3,2013年版4.3);

修改了5.1.2试验设备,将原标准中5.1.2 c)10µL(或20µL)注射器修改为5.1.2 c)注射器和5.1.2 d)带定量环(10 μL或20 μL)的进样阀,增加5.1.2 h)容量瓶(见5.1.2,2013年版5.1.2);删除了5.1.3中“制备试验溶液时需在通风橱内作”(2013年版5.1.3);

修改了5.1.3.1试剂,删除了1.4-二羟基蒽醌、硝基苯、二水合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钠、芴等项目(见5.1.3.1,2013年版5.1.3.1);

修改了5.1.3.2标准溶液,将测试柱效和拖尾因子用芴、1.4-二羟基蒽醌的配制修改为测试柱效和拖尾因子用萘溶液配制(见5.1.3.2,2013年版5.1.3.2);删除了5.1.3.3缓冲盐配制(2013年版5.1.3.3);删除了5.2.3.2 1.4-二羟基蒽醌方法(2013年版5.2.3.2);

修改了5.2.4标准柱压降测试方法,更加详细描述测测试方法(见5.2.4,2013年版5.2.4);

修改了附录A,将原标准4四个峰(尿嘧啶、硝基苯、萘、芴)改为2个峰(尿嘧啶、萘),去掉1.4-二羟基蒽醌谱图(见附录A,2013年版附录A)。

本标准内容引用的文件有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9008-2007 液相色谱法术语 柱色谱法和平面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意见反馈邮箱myajuan@126.com。(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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